建设生态城市已经成为当前世界城市发展的主流方向。随着生态城市规划建设理念的不断深入,中国已经有越来越多的城市开始尝试这方面的规划建设实践。2011年的“十二五”规划纲要提出了24项指标,其中关于资源环境的8项指标中有7项是约束性指标。从中可以看出,生态环境保护与节能减排已经被提到了更加突出的重要位置。未来,中国只有以转变发展方式和调整经济结构为主线,以采用低碳发展模式和建设生态城市为手段,才能实现中国经济社会的转型发展和健康发展。
但是,由于目前尚缺乏适合中国国情的生态城市及其相关领域的理论基础、方法体系、规划设计原理、政策体系以及相关的建设技术和实践经验,中国生态城市的规划建设仍处于起步阶段,尚未形成一个真正意义上的生态城市。
中国生态城市发展热潮正从理论走向实践
中国的生态城市建设始自江西宜春于1986年提出的生态城市建设目标,此后经历了一段相对平静的蛰伏期。进入21世纪以后,随着全球资源能源短缺问题的逐步升级以及气候变化问题的日渐喧嚣,生态城市成为世界各国降低资源能源消耗、转变旧有发展模式、谋求城市新兴竞争力的
关键所在。与此同时,在国内外双重压力的驱使下,中国对生态城市的关注也从专家学者的理论探索迅速升温至政府倡导的建设实践层面。
中国城市科学研究会学术交流部所做的一项统计表明,截至2011年2月,中国287个地级以上城市中提出“生态城市”建设目标的有230个,所占比重为80.1%;提出“低碳城市”建设目标的有133个,所占比重为46.3%;综合上述两种建设目标,提出低碳生态城市有关建设目标的城市已达259个,占到地级市比例的90.2%。
除了地方政府在建设目标层面的积极响应和倡导,相当一部分的城市(城区)也已经开始了生态城市的建设实践活动,根据其用地性质和开发建设模式的不同,本文将其分为两类:新建地区的生态城市实践和既有改造的生态城市实践。
新建地区的生态城市实践。这一类型的生态城市实践以中新天津生态城和曹妃甸生态城为代表,其特点为开发建设过程中尽量不占用耕地或实现占补平衡,以盐碱地、滩涂地的生态化恢复、改造为主所进行的从规划到建设的生态城市实践。相对来讲,这一类型的生态城市实践受到的现状约束性因素较少,规划设计和建设发展的余地较大,可以通过制定指标体系等手段来较好地和相对完整地应用生态城市有关的规划设计理念和技术,全方位地开展建设活动,但同时也存在依靠政府投资、建设成本相对较高、人口集聚、产业集聚需要依托周边城市辐射力等方面的缺点。目前中国所进行的生态城市实践多数属于这种类型。
既有改造的生态城市实践。这一类型的生态城市实践主要是指对原有城镇进行的生态化改造,其特点是根据当地的现状发展水平和特色,兼顾低成本、高效益的原则,利用适宜的低碳生态技术,逐渐改变原有不合理的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实现经济、社会、环境效益的共赢。如浙江安吉充分利用当地“竹乡”的资源禀赋,形成了从竹产业的原料供应、竹制品的初加工和深加工到竹产品的销售这样一条循环、高效、完整的产业链;北京的延庆、密云地区结合当地气候特点和实际需求,在国家相关政策的财政补贴和技术扶持下,在新能源利用(太阳能、生物质能、风力发电等)、生态修复、垃圾分类处理、循环产业等方面进行了建设示范和应用。相对于新建地区的生态城市实践,这一类型的生态城市实践相对见效慢,需要政府加强扶持和引导,但我们应当意识到,既有改造的生态城市实践是我国当前最应重点推进同时也是未来发展前景最为广阔的一种类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