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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与道路平面交叉规定
摘要:1止线位置应靠近交叉口,但应保证一方面的绿灯尾车不干扰侧向绿灯头直行车顺利通过。停止线在人行横道线后至少1m处,并应与相交道路中心线平行。2平面交叉口人行横道应设置在驾驶员容易看清的位置,标线应醒目。其最小宽度为4m,需要时可根据行人交通量
1止线位置应靠近交叉口,但应保证一方面的绿灯尾车不干扰侧向绿灯头直行车顺利通过。停止线
在人行横道线后至少1m处,并应与相交道路中心线平行。
2平面交叉口人行横道应设置在驾驶员容易看清的位置,标线应醒目。其最小宽度为4m,需要时可
根据行人交通量加宽。机动车车道数大于或等于6条或人行横道长度大于30m时宜设安全岛,安全
岛的最小宽度1m。
3环形交叉口适用于多条道路交汇或转弯交通量较大的交叉口。相邻道路中心线间夹角宜大致相等
。快速路或交通量大的主干路上均不应采用环形平面交叉。坡向交叉口的道路纵坡度大于或等于3%时,不宜采用环形平面交叉。规划需修建立体交叉时,环形平面交叉可作为过渡形式,预留改建为环形立体交叉的可能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