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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交叉口的拓宽及渠化原则规定
摘要: 1、高峰小时一个信号周期进入交叉口左转车辆多于3或4pcu(小交叉口为3,大交叉口为4)时,应增设左转专用车道。 高峰小时一个信号周期进入交叉口右转车多于4pcu时,应增设右转专用车道。 2、根据交叉口形状、交通量、流向和用地条件设
1、高峰小时一个信号周期进入交叉口左转车辆多于3或4pcu(小交叉口为3,大交叉口为4)时,应增设左转专用车道。
高峰小时一个信号周期进入交叉口右转车多于4pcu时,应增设右转专用车道。
2、根据交叉口形状、交通量、流向和用地条件设置交通岛。交通岛应以缘石围砌。人行横道处缘石高度可降为零。
3、交叉口进口车道宽度,小型汽车车道可采用3m;混入普通汽车和铰接车的车道与左、右转专用车道可采用3.5m,最小3.25m。
4、交叉口的进口道设右转专用车道时,右侧横向相交道路的出口道应设加速车道。右转专用车道长度应保证右转车不受相邻停候车队长度的影响;加速车道应保证加速所需长度。两者均应调查后计算确定。